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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师》重要事项敬告作者

阅读: 时间: 2005-3-28 14:36:00 责任编辑:u-ren

为加快信息传递,方便与广大作者的沟通,本刊已全面开通网上稿件查询系统。作者投寄稿件15天后,即可登录该系统获得稿件回执, 在稿件处理过程中,可随时登录该系统查询稿件处理信息

本刊从2005年起改进稿件回执方式,我们将通过网上稿件查询系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更快速准确地反馈稿件回执,逐步淘汰传统的书面回执方式以克服信息时滞现象。请作者投稿时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并约定适的回执方式,未约定者将视为采用网上稿件查询系统回执。作者登录网上稿件查询系统网址,点击查询到稿件回执信息时, 该系统自动记录此回执到达时间。有需沟通更多信息的作者可选择电子邮件方式;暂不方便上网的作者可选择手机短信方式。

为加快稿件处理速度,希望作者在提供打印稿的同时通过网上在线投稿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来稿。我们将逐步运用电子邮件方式或网上稿件查询系统向作者传达稿件修改意见等信息。

《中国药师》是药师之家,是医师的最亲密近邻,是我们共同的学术交流平台,让我们一起把杂志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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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yh@cnjpe.org 

修改稿zgys@periodicals.net.cn

校稿z-jiao@cnjp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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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Ren 资料来自:中国药师-专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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