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合理应用有效而安全的药物可以防治疾病,但如果用药失当,则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上百万人存在药物滥用现象,由此导致死亡的人数达数万之众。“安全用药”成为人民群众和政府高度关心的热点问题,药品质量问题也成为公众拷问药企“道义”的焦点。
因此,《时报健康》以“3·15维权”为契机,协同消委会围绕安全用药开展一系列维权活动,旨在增强公众安全用药的认知度和提升制药企业的诚信度。这次系列维权活动将持续一个月,从3月1日至3月31日,活动分为三部分:
开通投诉热线34323159
作为医药消费者,我们应当学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向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宣战。从今日起,本报向广大消费者开通“3·15”维权热线020-34323159,接受消费者的投诉。
您可以将自己在选购和使用药品保健品过程中遇到的不公正、不公平的事告诉我们;您也可以将亲朋好友和左右邻居有关药品保健品方面碰到的假冒伪劣、吃亏上当事件提供给我们;您更可以将所知道的涉及药品保健品行业违法乱纪的事情反映给我们。
追踪曝光药企违规行为
本月的健康版将连续刊出《安全用药·曝光台》系列报道,通过有公开曝光处理,对违规行为起到阻吓作用。
现场宣传并回收过期药
惩恶固然是媒体应尽的职责,扬善更是媒体不可丢失的功能。3月15日维权当天,《时报健康》将连同信誉药企在正佳广场门前开展“药品回收”活动,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将过期药品回收、清理并统一销毁。
药监局:警惕短信非法药品广告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接到公众举报称在收到的手机短信中,一种名为“海福康口服液”的产品宣称经上千例肝癌、肺癌、胃癌、肠癌等中晚期癌症病人亲身验证,不扩散不复发不转移。
而后,药监局核实此产品不是药品。国家对药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非药品不允许宣传疗效,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海福康口服液宣传内容涉嫌非药品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已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对利用各种途径宣传药品疗效的非法广告,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谨防上当;二是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内遵照医嘱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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