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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半医疗机构存在过期药品和过期试剂

阅读: 时间: 2007-1-26 21:49:00 责任编辑:吴星火
    吉林省卫生、药监、监察部门近期完成了对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执法监察,发现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中存在三大主要问题,其中一半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存在过期药品及过期试剂问题。

  吉林省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二级以下医院违法执业及超范围执业,仅省级执法监察组抽查的医疗机构就有22家存在上述问题,占被抽查医疗机构的一半,有的医院财会人员代替药剂人员投药,有的医院把皮肤美容科承包给化妆品公司人员经营;二是50%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存在过期药品及过期试剂问题,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尤其严重;三是毒麻药品管理随意,没有专人、专柜、专锁。此外,处方、病历书写不规范,超标准收费、重复计费、乱收费等问题大量存在。

  针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吉林省加大了查处力度,共处分、处理298人,处罚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及科室113个,罚款17万元。(来自:新华网)

资料来自: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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