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空间(MEDcyber.com)7月2日消息-美国众议院专门小组批准了以改善政府药品安全监督为目的的法案,但去除了有关电视广告的限制。
立法者删去了允许卫生部门官员为保护公众健康在必要的情况下可将新药的电视广告禁播长达三年的条款。另一方面,专门小组以 23-9的投票结果授予美国FDA对投放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的公司处以25万美元罚款的权力。
纽约州民主党议员Edolphus Towns撰写的支持材料中称广告禁令违反了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新墨西哥州共和党议员 Heather Wilson说:“我不喜欢电视上很晚播放的药品广告,它们对我是一种折磨。但是我承认有时折磨我的东西也在宪法的保护之下。”
小组的其他成员认为一些药厂在电视广告中夸大其词,法案中提出的罚款对其可能作用不大。一些立法者认为,在一些情况下暂时的禁令是合理的,因为在一种新药获得批准时并不是所有的危险都很明显。
广告条款是加强FDA监督批准后药物副作用的一系列措施的部分内容。法案将授予该机构新的权力,例如对未能遵守新的警告标签或批准后研究指示的公司处以最多1亿美元的罚款。众议院的相似法案中拟定的罚款为最多200万美元。
该专门小组通过了药品安全法案和一些其他方面的法案,例如增加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缴纳的费用以加快FDA审查其产品的速度。在呈交总统签署立法前,众议院的计划必须与参议院取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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