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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整治非法性药品广告等七类网络虚假违法广告

阅读: 时间: 2007-12-20 0:06:00 责任编辑:吴星火

“坚守诚实信用的广告原则,不见利忘义,主动清除网上发布的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和信息……”19日,在“广东省网络媒体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南方新闻网副总经理林伟明代表广东省网络媒体宣读了《拒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倡议书》。

 
    广东省工商局广告宣理处处长林阳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的七类广告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在网上发布治疗的性病广告及信息;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擅自篡改其内容发布的治疗性病广告;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消毒类产品及性仿真器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网络广告发布、网络交易及其他经营活动;未经药监部门、卫生部门、中医药部门审批而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严重违反网络文化管理规定发布的不良广告等。
 
    会议要求广东省各网络媒体要在会后的两天内主动清除自己网站以及相关链接网页上发布的所有虚假违法广告发现链接的其他网站有虚假违法广告的要立即切断相关链接。对不主动清除虚假违法广告的责令清除;对拒不改正、顶风作案责令停止发布、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等行政处罚,直至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姜海平说:“广东已经成为一个广告大省,当前虚假违法广告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其中,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据介绍,广东省广告营业额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一直保持在1%左右。2006年,广东省广告营业额242.9亿元,占全国广告营业总额的15.44%。截至2006年底,广东网民达1831万人,占全国的13.4%,名列全国第一。目前广东省备案在册的网站总数达31万多户,占全国的20%左右。
 
    据了解,南方新闻网、21CN网站等一百多家网站代表们参加了此次动员大会。(新华网)
 
 

资料来自: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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