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师-专业站 - 药品监督

国家药监局:药企监督员“谋私”将按规定查处

阅读: 时间: 2008-1-2 15:49:00 责任编辑:吴星火
药品监管部门派驻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员,若接受所派驻企业的馈赠、在企业报销费用、借工作之便牟取私利,将由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的“派驻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强调,派驻监督员不得接受所派驻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借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监督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干预所派驻企业的正常工作,不得泄露所派驻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从2007年3月起,药监部门开始在血液制品及疫苗类、注射剂类和特殊药品这三类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目前已派驻了1300余名监督员。(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资料来自:来自互联网
参与评论(条评论)
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法律
笔名:
邮箱:
查看评论

搜索
请输入关键词:
相关资源
  • 成本上升 药企联名呼吁发改委放开药品限价 [2007-12-17]
  • 一年多来中国吊销900多家药企经营许可证 [2007-12-3]
  • FDA今年新药审批数量偏少 药企难辞其咎 [2007-11-30]
  • SFDA向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和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 [2007-11-9]
  • 医药企业承诺不过是“狼爱上羊”的童话 [2007-9-17]
  • 30医药企业联名吁废两票制 认为此举难降药价 [2007-9-10]
  • 不满印度专利法规 跨国药企搞研发取中国舍印度 [2007-8-13]
  • 药监局新药审批趋严 国内制药企业犯难 [2007-7-20]
  • 越来越多的跨国药企将中国视为新药试验田 [2007-6-29]
  • 年底前中国将向37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 [200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