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师-专业站 -
执业药师
2005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将启用新考纲
阅读: 时间: 2005-5-8 12:22:00 责任编辑:吴星火
从中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获悉,200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按新修大纲命题和考试。对比2003年版大纲,此次调整内容集中于《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
认证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按规定,考试大纲应三年一修订,但按原考试大纲规定,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要对需纳入考试范围有修改的、新颁布施行的药事管理法规进行修订。新大纲公布后,即成为考试命题的依据。
200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废止了四部分内容,分别为《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的内容,上述内容将变更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新大纲删除了2003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第二部分药事管理法规中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新增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据介绍,新大纲还对2003年版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中第一部分药品管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包括药事与药事管理、药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管理、执业药师管理和医疗保险用药与定点药店管理。
北京考试报
作者:转载 资料来自:
来自互联网
参与评论(条评论)
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法律
笔名:
邮箱:
查看评论
搜索
请输入关键词:
网上调查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