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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责令停播10条医药虚假违法广告

阅读: 时间: 2006-11-17 21:59:00 责任编辑:吴星火
 
工商总局公告第三季度违法广告,合肥西宁石家庄电视台现禁播广告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今年第三季度违法广告公告,10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被责令停播。  

  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从8月1日起禁播药品、医疗器械等五类电视购物节目,此次仍有合肥、西宁、石家庄电视台发布此类药品广告。其中“金起点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使用卫生部、国家食药局和影视名人的名义做宣传。

  此次工商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发行量较大的都市类报纸和电视台影视(或电视剧)频道,监测第三季度9月22日和28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对10条典型的涉嫌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停止发布并严厉查处。

  金起点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

  除翳消朦胶囊药品广告

  换皮E肽药品广告

  驱风通络酒药品广告

  巢之安食品广告

  虎虎生威胶囊产品广告

  济南康华医院医疗广告

  昆明春城医院医疗广告

  山西现代女子医院医疗广告

  金色起点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
来自:新京报)

 

资料来自: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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